信息技术部回复
时间:2020-12-10 15:26
图书馆目前采用的是百度人脸识别系统,但并未部署在百度云而是在校园网内,外部泄露风险极小。图书馆采集的人脸数据只用于图书馆各应用系统,包括入馆闸机、选座机、研讨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借阅(含人工和自助)等管理系统,目的是为读者使用图书馆提供更便捷的途径,免除实体卡累赘,做到可随时入馆使用。上述应用系统以前只采用校园卡刷卡进行身份认证,本次系统升级后增加了二维码和人脸识别认证功能。而像自助打印复印等涉及支付功能的系统暂时只增加二维码认证和支付方式,没有采用人脸识别系统。二维码和人脸识别认证方式的使用均遵循自愿原则,读者自主决定是否使用。如果愿意使用人脸识别功能,需在注册终端注册后才能使用,系统不会采集未注册读者的人脸数据。读者使用各应用系统时,摄像头所拍摄的人脸图像数据只是起识别作用,不会保存在服务器端。如果注册后不想再使用人脸识别功能,也可申请删除自己的人脸数据。
至于您提到天津立法禁止人脸信息采集,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其实只是针对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而言的,部分媒体的报道也有失偏颇。建议您到网上查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http://www.nbcredit.gov.cn/art/2020/12/4/art_15_46651.html)了解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