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协会章程
一、根据校青协及图书馆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南方医科大学志愿者服务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图书馆志愿服务的在校生组成的校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团体协作精神,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本会承认《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志愿者服务理念,以热诚负责、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的为全校师生服务,搭建图书馆老师与读者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特别是图书馆文化的繁荣与传播。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成员是广东省志愿者的成员,接受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的监督管理,接受校青协的领导。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日常志愿活动在校图书馆内
(二)策划的活动在校区内活动
(三)与其他学校的图书馆志愿者交流时在校外活动
第三章 干事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南方医科大学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 对志愿服务充满热情,热心于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
(四)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干事入会的程序是:
(一) 本人在协会招新时提出入会申请;
(二) 各部门进行面试、审核
(三) 审核并面试通过后,成为本协会干事
第八条 干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 干事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推广协会的文化,发扬奉献精神;
(二)积极完成协会所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志愿参与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有参加学习和培训的义务;
(四)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十条 志愿者管理细则
(一)志愿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图书馆志愿者业务培训后上岗。
(二)志愿者主要协助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和参与图书馆其他读者活动。
(三)按时值班,不得缺勤、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者,需提前请假登记,找人替班或事后将空缺出勤补上
(四)值班时要着装整齐,穿着的本协会的会服。
(五)对待工作要积极热情、持之以恒,严格要求自己。
(六)对待老师、读者要礼貌,恰当地处理好与老师、读者的关系。
(七)工作时间由图书馆志愿服务协会管理层与志愿者本人协商确定。
(八)志愿者必须将每次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并有秘书部确认,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九)每月表现出色的志愿者可参加每月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并加在该月额外加6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第十一条 干事退会应书面通知该部部长。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主席团,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新一届主席团;
(三) 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主席团会议须有2/3成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 换届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新一届主席团,在选举结束产生后,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整个协会负责。
第十六条 执行主席的职权是:
(一) 执行主席团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干事代表大会;
(三) 向干事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干事的吸收和除名;
(五)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执行主席、副主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本协会执行主席、副主席任期一年。
第十九条 执行主席、副主席下面设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宣传部,志愿者组管理。
副主席(1):负责内部管理,跟进各部门的工作,定期组织本协会团建,协助执行主席。
副主席(2):负责对外联系,与校内、外各组织交流学习并组织联谊活动。
宣传部:制作活动宣传的海报、视频、宣传单、PPT
办公室:统计服务时长、管理志愿者、跟青协联系、会议记录、活动或者招新新闻稿、打印活动所需单张、统计比赛结果、通知参赛选手、统计报销
策划部:撰写活动策划书、跟进活动进程(确保活动进度并符合策划书)
外联部:对外拉赞或联系、策划组织图协团建
志愿组:由大一干事任小组组长并直接领导该小组
第二十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 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图书馆提供活动经费;
(二)校团委提供经费;
(三)拉赞助;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不向干事和志愿者收取会费。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干事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财务人员由主席团成员担任。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南方医科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图协全体干事和图书馆老师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图书馆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干事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本协会主席团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主席团审议。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干事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图书馆老师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干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青协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经校青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青协的监督下,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4年6月29号干事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主席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图书馆老师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指导老师:校图书馆老师。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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