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党委,顺德校区管委会党委,校直工委,基因工程研究所党总支: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和我校共产党员良好形象与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隆重表彰我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工作思路清晰,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在教学、医疗、科研工作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紧紧围绕教书育人、课改教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转化等业务工作,创造性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教育管理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在引领、促进改革发展上成效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参评的基层党组织应成立2年以上,分类定级结果为“好”。
(二)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工成为教学医疗科研和管理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学生成为学习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教工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表率,学生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表率。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以德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是师德师风的表率,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参评者应有2年以上党龄。
(三)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以党的建设的优异成绩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工作大局。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形势下的师生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有效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公道正派,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形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参评者应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二、推荐表彰名额
学校今年拟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教工党员、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0名。建党90周年受到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近期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名单见5月9日校园网“校内公告”),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二级党组织可参照学校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表彰。
三、推荐表彰程序
(一)民主推荐。各单位要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名额指标,按照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和党委研究的程序,自下而上地推荐产生表彰对象。研究生党组织和党员的推荐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党委负责汇总,经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组织考察。推荐对象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考察。考察时,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听取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深入了解其廉洁自律和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情况。
(三)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对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范围为推荐表彰对象所在党委(党总支),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四)组织评审。学校党委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遴选,按照优中选优、统筹兼顾、具有代表性的原则,选出40个表彰候选对象。
(五)通报表彰。学校党委召开会议,审核候选对象名单后,决定最终表彰名单,经全校公示,于6月下旬进行通报表彰。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搞好思想发动和引导工作。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促发展的热潮。
(二)严格标准条件。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表彰对象的重点是:先进基层党组织以表彰基层党支部为主;优秀共产党员以表彰教学、医疗、科研、管理等一线基层岗位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为主;优秀党务工作者以表彰基层党支部书记、各学院和附属医院党务部门干部等一线党务工作者为主。二级党委(党总支)不作为表彰对象,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推荐表彰从严掌握。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确定推荐表彰对象后,要在6月18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及时报送以下材料(一式4份):
1、推荐报告。推荐多个(名)表彰对象的,要按序排列;
2、相应的《推荐表》,以16K纸张双面打印;
3、简要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以16K纸张双面打印;
4、表彰个人的,要随表附上个人近期免冠照(大一寸、红底,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
5、所有表彰材料(含照片,不小于150K)的电子文档。
请务必按时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创先争优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2.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教师)推荐表
4.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推荐表
5.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28日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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